关键词: 招教考试
根据《2023年宜川县公开招聘教师公告》规定,对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放弃或不合格的,以及被取消面试资格形成的缺额,从本岗位应聘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一次。现将递补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递补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3年10月23日(星期一)
上午8:00-12:00
地点:宜川县人社局307室
二、递补资格复审所需资料
递补资格复审时应携带以下资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递补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1.本人签字承诺的《报名登记表》2份;
2.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正反面复印到同一页);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有效验证期设置为6个月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份、《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认证报告》2份;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份;
4.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要求“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等资格证书的,需提供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2份;
5.报考限定生源地或户籍所在地岗位,须提供生源地或当前户籍所在地两者之一的相关材料。其中证明生源地的有效材料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入学时个人户口本或高中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人员须提供个人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证明户籍所在地的材料,须为在2023年7月9日(含)之前已正式办结落户手续的应聘人员个人户口本或集体户籍卡原件及复印件;
6.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特岗教师、“三支一扶”人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或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须提交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符合事业单位或公务员管理规定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2),无《同意报考证明》的应聘人员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资格复审材料装订顺序:以上材料按照《报名登记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认证报告》、报考岗位资格证书、生源地或当前户籍所在地两者之一的相关材料、同意报考证明的顺序依次装订成册,每个应聘人员均提供2套材料。
三、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参加资格复审时所提供的证件和材料必须齐全、真实、有效。如证件和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者,取消面试资格。
2.对于因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误报、审查部门误审进入笔试环节的,将对该应聘人员的成绩按无效处理。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既有报名时的网上审查、面试前的资格复审,也包括考察、公示,以及聘用等环节的监督,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与岗位条件不符,均取消应聘资格。
咨询电话:
0911-4627947
附件1:2023年宜川县公开招聘教师面试递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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